武汉改革志
经济体制改革
八、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
(四)产权管理
实施国有资产收益收缴管理
建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中方董事述职制度
向国有大型企业委派领导人
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
对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资产征收占用费
对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和企业集团实行授权经营
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