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志 卷3 政制志 卫生篇
第四章 直轄市時期
第十三項 環境衛生
第二項 保健
第七項 醫事行政
第九項 護理行政
第十一項 食品衛生
第一項 衞生行政組織
第十二項 衛生檢驗
第八項 藥政管理
第四項 工業衛生
第三項 防疫
第十項 衛生教育
第十四項 家庭計畫
第五項 衛生營業管理
第六項 醫療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