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市标准地名志
第一部分 行政区域群众自治组织居民点
第三章 平坝区
第五节 夏云镇
第八节 高峰镇
第一节 安平街道
第三节 白云镇
第七节 齐伯镇
第四节 天龙镇
第十节 十字回族苗族乡
第九节 马场镇
第十一节 羊昌布依族苗族乡
第二节 鼓楼街道
第六节 乐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