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工业志(上册)
第一篇 组织机构
第一章 机构与领导人
第十一节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宿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3—2015.7)
第七节 宿县地区行署经济委员会(1987.11—1995.8)
第八节 宿县地区行署经济贸易委员会(1995.9-1999.4)
第三节 宿县专员公署(1961.3—1966.5)
第九节 宿州市经济贸易委员会(1999.5—2005.4)
第二节 蚌埠专员公署(1956.2—1961.3)
第五节 宿县地区、宿州市政府分管工业负责人
第十节 宿州市工业经济委员会(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2005.4—2009.3)
第一节 宿县专员公署(1949.10—1956.2)
第十二节 宿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5.7—2018.12)
第六节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1987.11)
第四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97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