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卫生志(1949-2009)
第三篇 卫生改革
第一章 治理整顿
第一节 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
第五节 卫生职称改革
第九节 第三产业开发
第四节 全区卫生工作改革
第三节 农村区级卫生院改革
第二节 地县医院实施“三权”下放管理改革
第八节 卫生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
第六节 卫生院管理体制改革
第七节 地直卫生事业单位实行院(校、站、所)长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