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志·外事志
第五章 友好关系
第四节 友好纪念物和纪念场所
二、外国领导人或友好团体赠送、捐建纪念物和纪念场所以及历史纪念物
三、日本宗教团体赠送、捐建纪念物和纪念场所
一、友好城市互赠、互建纪念物和纪念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