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志(1994-2003)
第二卷 政治建设
第三编 地方人民政府
第五节 水资源管理
第九节 民族和宗教事务管理
第十三节 审计管理
第八节 人口控制
第四节 国家税务体制改革
第三章 综合经济管理
第十节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节 民政管理
第七节 环境保护管理
第六节 地方税务体制改革
第二章 施政辑要
第二节 财政体制改革
第八节 计划与统计体制改革
第十二节 体制改革工作
第四节 区政府办公室工作
第二节 区政府工作机构
第三节 国家税务管理
第四节 科技、教育及其它施政辑要
第九节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人事管理
第一节 第十一至十三届人民政府的产生
第二节 经济建设施政辑要
第十一节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
第三节 文化建设施政辑要
第十节 机构编制管理
第五节 地方税务管理
第一章 宣化区人民政府的组成
第七节 计划、统计管理
第四节 国土资源管理
第一节 财政管理
第十一节 机构改革
第三节 区政府重要会议
第二节 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
第十二节 物价管理
第六节 矿产资源管理
第一节 城市基础建设施政辑要
第四章 综合政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