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志·政府志
第六章 施政纪略(中)
第二节 浙江省人民委员会(1955.01—1968.03)
五、社会事业
六、政府自身建设
二、基本完成社会主义三大改造
四、文化事业
一、政治军事
三、国民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