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志
第九篇金融管理
第七章国库、国债管理
第一节国库管理
二、解放初执行《华东区暨地方金库暂行制度》(1949年5月~1950年3月)
三、1950年3月~1985年7月执行《中央金库条例》
四、1985年7月~1998年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金库条例》
一、解放前上海国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