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民建四十年 1949-1989
六、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1977-1989)
5.开展经济咨询服务工作
14.加强思想建设,提高会员政治素质
17.召开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传达贯彻民建“五大”和省“二大”精神,选出第八届委员会
11.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传达贯彻民建“四大”精神,选出第七届委员会
9.妇女工作
10.恢复区工作委员会并改为医委员会。将沙市、宜昌、襄樊及省属支部划归省委员会领导
12.参政议政,就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发挥民主协商和监督作用
1.市委会成立工作组恢复活动,参加两会中央召开的中南,华东地区工作座谈会
6.开展工商专业培训工作
2、协助中共和政府落实各项政策
18.坚持四项基率原则,反对资产所级自由化
15.举行纪念民建成立四十周年大会
3.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传达贯彻民建“三大”精神,选出第六届委员会
4.召开成员为四化服务经验交流会和参加全国、省、市召开的有关交流会和表彰会
16.评选先进支部和优秀会员,参加省委会召开的表彰大会
7.开展对外联络工作
8.编纂地方志和征集文史资料工作
13.加强自身建设,大力发展会员,巩固基层组织,建立企(事)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