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地区盐业志
第六篇附录
文存
二、民国30年10月四川省政府颁发私盐治罪法令
五、四川省盐业公司涪陵分公司包装管理暂行办法
三、轻工业部盐务总局关于对盐业运销单位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场和物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的通知
四、四川省盐业公司涪陵分公司关于扩大支公司自主权的意见
一、民国28年9月1日涪陵县商会为国民政府对川盐运销制度改“统制自由”为“官运商销”及招商代运一事呈财政部电及财政部批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