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政府志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市人民政府
第—节 县、市级人民政府
(四)鄂城市,鄂城县人民政府
(一)鄂城县人民政府(人民委员会)
(二)鄂城市人民委员会
(三)鄂城县人民委员会(革命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