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县志(1988-2005)
卷十七民政·军事
第一章 民政
第一节 基层组织自治建设
第二节 优抚安置
第五节 老龄工作
第三节 救济救助与社会供养
第四节 社会福利
第八节 登记管理
第七节 殡葬管理
第六节 地名勘界
第九节 民政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