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市镇志
第二十编 民政社会保障
第一章 民政
第八节 丧葬管理
第三节 低保救助
第二节 自然灾害救济
第六节 孤寡老人供养
第四节 优待抚恤安直
第九节 农村老人互助活动中心
第五节 革命传统教育基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十节 弥市镇农村福利院
第七节 婚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