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通志 财政志
第二章 财政支出
第五节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六、社会福利和残疾人事业费
八、住房保障支出
二、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经费
五、社会救助支出
一、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
三、就业补助
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
四、抚恤和退役安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