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礼县新志》校注
卷之三
官职表
清裁教谕留训导
明教谕
清知县
审判官
明典史
元礼店蒙古汉军元帅府
民国改典史为管狱员
训导
明知县
明礼店所
宋长道令
民国县知事
民国改训导为奉祀官,至十八年裁撤
清典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