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财政志
第二编 财政支出
第六章 社会保障和就业
第十四节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二节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
第四节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第三节 财政对社会保障基金的补助
第二节 民政管理事务
第五节 企业改革补助
第一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
第十一节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五节 其他农村生活救助
第十六节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第七节 抚恤
第十三节 自然灾害生活救济
第九节 社会福利
第六节 就业补助
第十节 残疾人事业
第八节 退役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