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财政志1998
第二编 财政支出
第三章 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
第一节 明、清时期孤贫口粮和慈善经费
第二节 民国初中期救恤费
第三节 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
第四节 新中国成立后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