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财政税务志
第十一章 基金和费
第十节 政府风险基金
第五节 生猪生产稳定(风险)基金
第七节 农业发展基金
第四节 教育费附加
第十五节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专项用费)
第一节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第六节 旅游发展统筹资金
第十二节 兵役义务费
第二节 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第八节 粮食补偿金
第十三节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
第三节 排污赀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第十四节 文化事业建设费
第九节 土地出让金
第十一节 水利建设专项资(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