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茅地区志-上册
第十二编 财政 税务 海关
第三章 财政支出
二、抚恤事业费
一、行政支出
一、社会福利救济事业费
二、居民肉食补贴
第六节 价格补贴支出
三、司法、检察支出
二、企业挖潜改造资金
五、工交商事业费支出
六、城市维护费
第一节 经济建设支出
三、农林水气事业费
第三节 社会福利救济及抚恤支出
三、自然灾害救济事业费
二、边境建设事业费
五、其他民政事业费
三、其他补贴
三、文化事业费
一、少数民族地区补助费
二、公安、安全支出
四、支援农村生产支出
四、离休、退休、退职费
四、其他行政支出
四、卫生事业费
一、教育事业费
二、科学事业费
第五节 专项资金支出
第四节 行政管理费支出
一、粮油补贴
第二节 教科文卫事业费支出
三、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
一、基本建设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