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政权政协卷 人民代表大会志
第六篇选举和人事任免
第二章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地方国家工作人员
第一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三节市人民法院院长
第二节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
第四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