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志1988-2006
第六篇 政务
第一章 民政
第四节 社会救济
第二节 基层政权
第五节 社会福利
第八节 地名工作
第七节 殡葬管理
第十节 慈善事业
第六节 婚姻登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第九节 社团管理
第三节 优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