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志卫生志
第九篇 机构设置
第六章 其他医疗机构
第十四节 计划生育
第十节 红会工作
第三节 民营医院
第二节 集体医疗机构
第七节 医药公司
第十三节 视觉第一中国行动
第四节 诊所(个体开业医)
第九节 初级卫生保健
第六节 毕节地区卫生局招待所
第八节 制药厂
第十一节 采供血管理
第十二节 非典型肺炎防治
第五节 毕节地区医疗器械修配所
第一节 厂矿、机关、学校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