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首页 > 新方志 > 简阳县医药志(1912-1985) > 第四节 吴功菊等贩卖假药受到惩罚

第四节 吴功菊等贩卖假药受到惩罚

  • 来源:简阳县医药志(1912-1985)/人物案件
  • 编纂单位:简阳县医药志编纂领导小组
  • 编纂人员:刘烁贤;卢汝正
  • 页数:1
  • 内容时限:1912-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