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志(卷九<下>)
金融志
下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广州金融业(1949~1990年)
第十一章工、商、农业贷款
第三节农业贷款
一、国营农业货款
(二) 改革开放后的国营农业货款
1.支持农工商联合企业的经济结构改革和发展
3.支持农办工商业
5.开办国营农办工商业技改货款及种养业投资性货款
7.支持国营农业企业生产承包责任制
6.做好国营农业企业流动资金统管工作
2.支持国营农业种养业和副食品生产基地
4.开办农业科技开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