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安全志(1950-2005)》
第二章 监督管理
第十三节 学校安全
第一节 交通安全
第七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
第三节 电力安全
第二节 消防安全
第四节 建筑施工安全
第九节 农业机械安全
第八节 民爆物品暨烟花爆竹安全
第十节 特种设备安全
第六节 非煤矿山安全
第十二节 食品卫生安全
第五节 煤矿安全
第十一节 地质灾害及水利设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