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县人大志(1950-1992)
第二编 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常委会、县人民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
第四章 县人大常委会的主要工作和活动
第一节 监督“一府两院”的工作
第八节 指导乡、镇(公社)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工作
第四节 开展视察和调查研究活动
第七节 领导和主持县、镇(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第二节 任免县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第五节 联系人民代表
第六节 督促办理议案和建议,处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
第三节 审议、决定全县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