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志
第三十五编卫生
第一章医疗、卫生单位
第四节部、市属卫生机构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八、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七、上海市环境卫生监测站
三、上海市皮肤病防治所、上海市性病防治中心
五、上海市临床检验中心
九、上海市劳动放射卫生监督监测所
四、上海市卫生防疫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卫生检疫局
六、上海市第二肺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