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
- 来源: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志
- 编纂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编纂人员:邱清文
- 页数:17
- 分类:公安司法->法院工作
- 目录:
1983年、1992年,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两次授予区人民法院“文明单位”称号。
1997年9月15日,行政审判庭审判人员就公安行政案件等问题与公安机关交换意见。
1995年12月27日,院长王谊友(中)赴京参加全国法院集体一等功、全国法院模范表彰大会后,载誉归来。
1996年5月3日,告申庭审判人员接待当事人,解答法律咨询。
1995年12月24日,在全国法院一等功、全国法院模范表彰大会上,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左)同沙坪坝区人民法院院长王谊友亲切握手。
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龙、四川省政法委员会书记王景荣,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干部部副部长张子连等,在表彰大会主席台上。
1997年9月副院长陈彬(右6)主持民民庭审判人员学习审判业务。
1996年6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主任王怀安(左二)到区人民法院视察审判方式改革时,作重要讲话。
1995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唐德华到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视察、指导工作时,挥毫题词。
1996年4月11日,中共四川省委政法委员会书记王景荣、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张敏(左)莅临区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表彰大会,王景荣题词祝贺。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区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
1992年4月26日,区人民法院干警参加区级机关第四届职工田径运动会入场式。
1991年10月28日,全国8个友好基层人民法院第一次联席会议,在区人民法院召开。
1991年10月28日,区人民法院领导人与部份友好基层法院院长参观烈士墓时合影。
1997年5月,四川省人大政法委员会、四川省新闻工作者协会、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区人民法院全省『十佳法院』称号。
1990年,区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制止动乱,反革命暴乱』先进集体。
1996年4月11日,原中共重庆市委副书记金烈、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书记陈邦国,莅临区人民法院荣立集体一等功表彰大会,金烈作重要讲话。
1992年5月15日,四川省38个区、县人民法院院长到区人民法院参观,并传经送宝。
1991年10月28日,原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赵俊如在区人民法院建院40周年庆祝大会上讲话。
1993年9月,在区体育场召开公判大会,公开宣布判决37名刑事犯罪分子。
1997年9月,法警在区看守所提押刑事被告人到审判厅,开庭接受审判。
1951年重庆市第三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法院前身)成立纪念牌。
1994年10月22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龙到区人民法院指导工作,与区人民法院领导人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