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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山东海宇清律师事务所所志(1995-2007)
- 编纂人员:于声九
- 页数:16
- 出版单位:华夏出版社
- 分类:公安司法->法律服务与律师工作
- ISBN:978-7-5080-4158-8
- 内容时限:1995-2007
- 出版时间:2008年02月
- 目录:
2007年1月18日,山东海宇清律师事务所十年大庆,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建平、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李葆升、烟台市司法局律师科科长黄维红到会祝贺。图为于声九和省、市律协领导在主席台上。
1997年1月18日山东海宇清律师事务所(时称烟台海宇律师事务所)举行隆重的开业典礼。图为典礼现场。
2007年1月18日,中共海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秀胜同志在山东海宇清律师事务所十年大庆主席台上。
2007年1月18日,山东海宇清律师事务所举行隆重的十年大庆,图为大会主席台。
海阳市司法局长(后排中)于福元、副局长宋斌修(后排右一)、陈仲华(后排右三,女)来所讲科学发展观。
山东海字清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党支部书记、主任、高级律师于声九在办公室办公。
2005年5月,小纪镇新庄头村32户村民的代表到海宇清律师事务所送锦旗
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党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杨学文在班子民主生活会上讲解党的纪律。
所团支部书记(共青团烟台市第十五届代表大会代表)徐宁(右二)与支委邵亚辉(右一)韩英(右三)初竹清(右四)召开团支部会议。
2007年1月18日,时任烟台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的李葆升同志在山东海字清律师事务所十年大庆典礼上讲话。
1997年1月18日,山东海字清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声九在本所开业典礼上讲话。
2007年1月18日山东海宇清律师事务所主任于声九在本所十年庆典上致欢迎词。
党支部书记于声九(右二)与支部委员孙秀虎(右三)、江洪明(右一)、杨学文(右四)在一起学习十七大党章。
2003年2月21日,于声九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年度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做《锐意进取、革故鼎新,把律师事务所的各项工作严格地纳入规范化管理之中》的典型发言。
1997年1月18日,时任海阳市司法局局长的项俊东在海字清律师事务所开业典礼上讲话。
老律师包自令(右三)与青年律师邵亚辉(右一)、徐宁(右二)、李鹏(左一)共同研讨新案件。
1996年10月在发起成立海宇清律师事务所之前,于声九登攀招虎山顶,在峻岭顶峰远眺深思,并题有诗句:抒参天大树情,峻峰绝顶傲风雨:寄破釜沉舟志,百二秦关终属楚。
海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海(左)、律师科长李冰(右).在海宇清律师事务所指导工作时留影。
1997年1月18日,时任海阳市人大副主任的杨志坤在海宇清律师事务所开业典礼上讲话。
海阳市司法局局长于福元(右),在听取山东海宇清律师事务所领导班子成员主任于声九(左排内一)、副主任杨学文(左排内二)、孙秀虎(左排内三)、李超辉(左排内四)汇报本所全面工作。
海阳市司法局局长于福元(后排中)、副局长宋斌修(后排右一)、陈仲华(后排右三,女)来所检查指导工作。
海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海(后排左)律师科长李冰(后排右),指导创建优秀县城律师事务所时留影。
海阳市司法局宣教科长孙永海(左)来所与于声九主任(右)研究依法治所事宜。
老律师姜福辉(右二)与青年律师初竹清(右一)邵亚辉(左一)、韩英(左二)共同研究疑难案件。
1998年5月16日,海宇清律师事务所举行“海阳市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挂牌仪式。市委政法委书记韩世波、海阳市司法局局长项俊东等到会,图为韩世波、于声九在讲话,并接受记者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