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志(1994-2010)(上卷)》
第十篇 财税 金融
第三章 财政支出
第十二节 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支出
第十节 行政管理费
第九节 社会保障、优抚和社会福利救济
第一节 总支出
第六节 医疗卫生支出
第三节 农林水气类支出
第二节 基本建设及企业改造支出
第四节 文体广播科学事业费
第八节 城市维护建设费
第十一节 公检法司支出
第七节 其他部门事业费
第五节 教育事业费
第十三节 专项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