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文化艺术志》
第六章 文物保护
第三节 建市后的文物保护工作
一、在普查的基础上落实保护措施
三、充实文管所、博物馆阵地活动
二、建立、健全文物保护机构
四、加强文物发掘与开发
五、开展文史研究活动及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