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人民政府志(1993-2005)》
第七章 直属与另设机构工作
第十一节 地方志工作
第三节 财贸工作
第四节 政务服务中心工作
第二节 行政监察
第十四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
第十节 档案工作
第七节 抗灾救灾和农田水利建设
第六节 移民工作
第九节 外事侨务对台工作
第十三节 民族宗教工作
第一节 法制工作
第五节 扶贫工作
第八节 信访工作
第十二节 无线电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