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县土壤志》
第七章 土壤改良利用
第二节 土壤改良利用分区
二、土壤改良利用区分述
(一)南(西)部花岗岩中、低山水土流失控制区
(二)西北部中低山砂页岩农林牧综合治理改土区
(四)东(中)部石灰岩中低山丘陵粮油果区
(三)中部溪谷冲垅红壤高产田改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