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城县民政志》
第六章 复、退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第三节 城镇退伍军人、志愿兵、二等功和残废人员安置
第二节 农村复员、退伍宰人安置
第一节 安置机构的设罩
第四节 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第五节 地方退休干部、职工的接收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