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人口志》
下卷 计划生育
第十章 政策法规
第一节 曾执行过的政策
一 晚婚晚育
二 只生一个孩子
七 限制和惩罚
八 对干扰破坏计划生育者的处理
三 特殊情况准生二个孩子
六 奖励和优待
五 领取《独生子女证》、《准生证》
四 少数民族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