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地区高建设志
第十二章 基本建设
第五节 市政公用工程
第六节 商贸工程
第三节 工业工程
第七节 文教卫生工程
第四节 交通通信工程
第八节 住宅工程
第一节 农业工程
第二节 水利电力工程
第九节 基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