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冶金(控股)公司志(1958-2007)》
第四章 辅助材料、辅助部门及非钢产业
第九节 房地产开发
第十四节 三化电石
第七节 三钢冶建
第二节 煤化工
第十二节 拆船
第十节 冷料加工与处理
第一节 焦化
第六节 碳素制品
第五节 铁合金与工业硅
第十一节 矿渣微粉
第三节 三钢动力能源
第四节 耐火材料
第八节 冶金机械修造
第十三节 三钢厂内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