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志(第一卷)》
第九章 职工生活福利设施
第五节 职工医院
第六节 招待所
第一节 职工食堂
第七节 厂办农场
第十节 计划生育
第三节 其他生活设施
第二节 职工宿舍
第九节 厂办贸易公司
第八节 附属综合加工厂
第四节 幼儿园(含婴儿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