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志》(1979-2000)
二十、社会保障
第六章 优抚安置
第五节 烈士褒扬
第三节 国家抚恤
第二节 “三属”及生活困难的在乡复退军人国家补助
第一节 群众优待
第四节 优抚对象供养
第六节 复退军人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