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应县计划生育志
第一章 计划生育
第四节 政策规定
三、照顾再生一胎的规定
七、农村计划生育基层干部的误工补贴及奖惩规定
六、照顾“五保”老人的有关规定
四、限制早婚早育、无计划生育规定
一、鼓励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规定
二、鼓励晚婚、晚育的规定
五、鼓励育龄夫妇节育、绝育的规定
八、对干扰、破坏计划生育工作的处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