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十年第三卷中国人民共和国第一志
政治·法律·军事·外交
公安·检察·法院·司法
全国法院举行首次初任审判员统一考试
第一个全国性的律师群众性社会团体
第一家全国性专业律师业务机构
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第一次会议
第一个举报中心
第一支森林机降扑火队
第一个被授予“集体一等功”的中级人民法院
第一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第一个高层次法律人才培训机构
第一座高标准审判庭
第一个专门法院、专门检察署
第一批公职律师
第一部具有法律效力的审理少年犯罪的规范性文件
第一次全国经济审判工作会议
第一个现代化消防通讯指挥系统
第一个经济审判庭
第一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
第一个公证条例
第一家开发区法院
第一家卫星定位报警指挥系统
第一个反贪局
第一次强制变卖被扣押外轮
第一个国家经济法规研究中心
第一个全国性法官社会团体、全国性女法官社会团体
人民法院审理的经济犯罪第一要案
第一套大型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第一次特赦释放战犯
第一次成立特别检察厅和特别法庭检察、审判反革命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