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隆庆丹阳县志校注
丹阳县志卷之十一
五言律诗
题樟亭
寒夜江口泊舟
晚夏归别业
送郑判官赴徐州
发襄阳后,却寄公安人
送孔征士
送韦判官赴闽中
长安路
剡溪馆闻笛
长宁公主旧山池
渭桥北亭作
送王练师赴王屋洞
清溪馆作
江上田家
双山过信公所居
渡扬子江
和苗员外寓直中书
陕中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