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民政志(1949.10-2006.12)
第五篇 优待抚恤工作
第二章 抚恤
第一节 牺牲病故抚恤
第三节 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
第五节 抚恤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第二节 残废抚恤
第四节 开展“百名好军属”表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