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土地志
第七章 土地法规和土地监察
第一节 土地法规
三、1972年11月23日延吉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征用土地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和加强土地管理工作的通知》
二、1968年5月5日延吉县革命委员会《关于城镇所有土地一律收归国有的通告》
六、1989年9月22日中共龙井市委、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养耕地的若干规定》
七、1993年1月19日龙井市人民政府颁发《龙井市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暂行规定》的通知
四、1989年4月24日龙井市人民政府颁发《关于龙井市城镇建设用地和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五、1989年5月5日龙井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
一、1966年5月2日延吉县人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征用土地管理的通知》
八、1993年4月15日龙井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各乡、镇逐步推行乡镇企业用地有偿使用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