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财政志
第四篇新中国成立后的财政管理
第一章财政体制
第二节划分收支,分级管理(1953年-1958年)
第一节统筹统支与统收统支(1949年5月-1952年)
第三节收支挂钩,总额分成(1959-1970年)
第四节定收定支,超收分成(1971-1979年)
第五节划分收支或划分税种、分级包干(1980-19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