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福州地方组织志
第二章 重大活动
第五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民国38年8月~1956年12月)
二、建立社会秩序
(一)反动党团登记和镇压反革命
(三)禁烟毒
(五)取缔封建把头
(四)废除娼妓制度
(二)开展社会救济、稳定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