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福州地方组织志
第一章 党的组织
第五节 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曲折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民国38年9月~公司1966年5月)
四、中共福州市委直辖的区、县(工)委
(五)中共福州市仓山区委(工委)
(十五)中共罗源县委
(三)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工委)
(十四)中共连江县委
(六)中共福州市水上区委(工委)
(一)中共福州市鼓楼区委(工委)
(十二)中共福州市新店区委
(十)中共福州市洪山区委(工委)
(八)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
(四)中共福州市小桥区委(工委)
(二)中共福州市大根区委(工委)
(七)中共福州市郊区工委(人民公社党委)
(十一)中共福州市盖山区委(工委)
(九)中共福州市鼓山区委(工委)
(十三)中共闽侯(林森)县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