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雷锋遗物
- 来源:雷锋志/第四编 遗物遗照
- 编纂单位:《雷锋志》编撰委员会
- 条目类型:志
- 编纂人员:宋凤鸣, 关殿军, 王泽, 张妙奇
- 页数:7
- 出版单位:白山出版社
- 分类:地情概况->地方名人
- ISBN:7-80566-582-6
- 出版时间:1998年02月
- 目录:
辽阳市人民武装部1959年12月15日发给雷锋的《入伍通知书》
1961年6月13日,抚顺市人民委员会发给雷锋的视察工作介绍信
1960年7月8日,7343部队颁发的奖状,上写“雷锋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成绩优异经批准为三等功一次,特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雷锋入伍前,他的工友杨必华、张月棋、易秀珍、李希仁送给雷锋的临别礼物皮箱
1961年5月26日,抚顺市选举委员会发给雷锋的《当选证书》
1960年10月1日,7343部队颁发的奖状,上写“雷锋同志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成绩优异业经批准记二等功一次,特颁发奖状以资奖励”
1961年6月13日抚顺市人民委员会给雷锋的关于收集选民意见的函
雷锋给邻居、双目失明的五保户老人陈玉林砍柴、挑水用过的扁担和柴刀
1962年2月23日,共青团中央颁发的奖状,上写“雷锋同志在担任中国少年先锋队辅导员的工作中积极负责成绩显著特予表扬”
1960年7月12日,雷锋被授予上等兵军衔,这是《授予上等兵军衔名册》,记录了雷锋的有关情况
1958年,共青团望城县委号召全县青少年捐献一台拖拉机给团山湖农场。雷锋积极响应号召,把节省下的20元钱,全部送交团组织,成为全县捐献最多的一个。这是共青团望城县委发给雷锋的纪念证书。
1961年2月27日,抚顺市人民委员会发给雷锋的《关于召开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文件,以及雷锋代表的发言稿
雷锋在鞍钢化工总厂工作期间填写(1958年11月15日)的“职工卡片”和该厂工会发(1958年12月31日)的“工作证”
1962年5月8日共青团抚顺市委颁发的奖状,上写『奖给少先队优秀辅导员雷锋同志:保持光荣,继续前进』
1961年11月20日,7343部队颁发的奖状,上写“雷锋同志在国防施工中成绩优异业经批准记三等功一次,特颁发奖状以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