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土地志
第十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节 先进集体和个人
一、受国家土地管理局表彰
四、受塔城地区土地管理处表彰
三、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土地管理局表彰
五、受市委、市政府表彰
二、受自治区土地管理局表彰